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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无住所个人(不含高管人员)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如何划分境内所得和境外所得?答: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无住所个人流动性强,可能在境内、境外同时担任职务,分别取得收入,为明确境内、境外工资薪金所得划分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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