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厂房中的配电柜及空压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作者:沪桂企服中心 发布时间:2024-02-05 19:07:51 访问:64 喜欢 (75)9.新建厂房中的配电柜及空压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问:公司新建的厂房中有既同厂房也同设备相关的配电柜及空压机,新建厂房中的配电柜及空压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即既与应税项目相关,也与非应税项目相关?)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根据上述规定,配电柜和空压机如属于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则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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