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组织活动向我单位收取的款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作者:沪桂企服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01 06:34:29 访问:52 喜欢 (68)问:我单位工会组织活动,奖励单位先进,我单位给工会付款,由工会统一支付款项,收取工会收据可否在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应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才能作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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