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资料 >> 财税知识 >> 税务知识

补缴以前年度罚款及滞纳金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作者:沪桂企服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14 06:27:20 访问:59    喜欢 (65)

:补缴以前年度税金所发生的罚款、滞纳金是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还是记入缴税当期的“营业外支出”科目?

:参照以下规定,补缴以前年度税金发生的罚款、滞纳金可以计入补缴当期“营业外支出”科目: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问题1.上市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补缴以前年度税款或由上市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偿代为承担或缴纳税款及相应罚金、滞纳金的,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及其他税费的核算。对于上市公司按照税法规定需补缴以前年度税款的,如果属于前期差错,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处理,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否则,应计入补缴税款当期的损益。因补缴税款应支付的罚金和滞纳金,应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无偿代上市公司缴纳或承担的税款,上市公司取得股东代缴或承担的税款、罚金、滞纳金等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相关阅读:

1、企业合同能源管理能否取得专用发票?

2、技术转让费“营改增”后是否还有优惠政策?

3、税法对于工资薪金有何具体的规定?

4、来料加工业务中未达到订单量给予的补偿收入是否免税?

5、其他资本公积增加是否缴纳印花税?

6、资产损失扣除是否需要鉴证报告?

 

以上就是关于【补缴以前年度罚款及滞纳金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盛联财务有限公司赵先生,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电子邮箱:发送邮件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内容关键词:

全站搜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