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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作者:税政司 发布时间:2021-04-09 08:30:00 访问:1050    喜欢 (65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4月2日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9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盛联财务有限公司赵先生,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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