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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 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作者:财政部 发布时间:2019-11-20 08:00:00 访问:990    喜欢 (509)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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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19年度公益性捐赠 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盛联财务有限公司赵先生,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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