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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作者:财政部 发布时间:2021-03-31 08:00:00 访问:1203    喜欢 (45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31日

附件下载:点击查找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盛联财务有限公司赵先生,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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