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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

作者:财政部 发布时间:2021-03-25 08:00:00 访问:852    喜欢 (149)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9号

为支持疫情防控,减轻企业负担,现就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进入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并与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相关的防控产品,免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对进入药品特别审批程序、治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的药品,免征药品注册费。

二、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执行。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3月22日

附件下载:点击查找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继续免征相关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费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盛联财务有限公司赵先生,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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