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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

作者:财政部 发布时间:2020-05-14 08:00:00 访问:423    喜欢 (246)

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公告2020年第26号

为支持电影行业发展,现将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免征条件,但缴费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缴费的,可抵减缴费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或予以退还。

 

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  

 2020年5月13日

附件下载:点击查找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暂免征收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盛联财务有限公司赵先生,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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