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资料 >> 财税政策 >> 政策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作者:游侠 发布时间:2021-07-19 10:35:51 访问:501    喜欢 (257)

一、制定《公告》的背景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税法体系的统一、完善,有助于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有助于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掌握税费政策。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结果,统一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22份税务规范性文件全文失效废止、3件税务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废止,主要情形包括:

一是部分文件已有新的规定替代,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9号)中的“关于粮食白酒的适用税率问题”,已被《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中第四条第四项的有关规定替代;

二是部分文件规定的任务已经完成或无需继续执行,如根据目前实施的车辆购置税管理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机动车企业名单公示制度的公告》(2016年第63号)文件规定的管理措施已经不需要继续执行;

三是部分文件的制定依据已被废止,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宣传材料的通知》(国税函〔2010〕138号)的基础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已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废止。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2号)


 

相关阅读:

1、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的解读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

4、关于《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5、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 公告

6、关于《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盛联财务有限公司赵先生,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电子邮箱:发送邮件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内容关键词:

全站搜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