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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域名但并没有使用来混淆商品来源,会构成商标侵权吗?

作者:沪桂企服中心 发布时间:2024-01-21 23:22:10 访问:61    喜欢 (66)

如果被告仅注册了域名但是并没有将其用来混淆商品的来源,还会构成商标侵权吗?

商标的功能主要有表示来源、保证品质、广告宣传和彰显。个性等,其中表示来源是其最为基本的功能。同样,具有“网上商标”之称的域名,也具有标示来源的作用。有人形象地将域名比喻为“门牌号”,其标示来源的作用显而易见。

商标的保护范围界定为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如果是注册的驰名商标,则使用跨类保护。如果只是单纯的域名注册行为而没有使用,并没有将相应的域名与其他商品建立联系,事实上也没有可能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认。

保护商标实际。上保护的是商标背后的商誉,如果仅仅注册域名,而没有投人使用的话,很难说对商誉造成了损害。因此,互联网域名侵犯商标专用权不仅要有注册的行为,还应当有使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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