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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注册资本没到位可否对外投资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12 02:17:37 访问:869    喜欢 (583)

一、原注册资本没到位可否对外投资?

可以,《公司法》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并未对公司注册资本未全部实缴到位的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有所约束。只要产权归属明确且归属于出资人(土地使用权除外)、价值能可靠计量的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都应该是可以的。对外投资的限制主要是:

1、不能成为对投资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就是不能投资合伙企业)

2、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3、不得违背公司章程的限制。

二、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是多久?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

三、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是什么意思?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其实在约定的注册资本认缴期限之内,有可能公司这几年发展经营的状况都比较好,如果有富余的资金的话,可以按照公司章程及法律制度的规定对外追加投资。但是,注册资本最终肯定是要缴纳到位的,公司要自行把握好对外投资的风险就行了。

延伸阅读:

公司法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有哪些影响?

新修公司法中注册资本、出资期限等相关问题

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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