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付款营业外收入有什么关系,可以互相转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5 17:03:43 访问:1067 喜欢 (252)专项应付款是指政府为了支持相关单位企业研发项目,或者政府支持某项目建设,而支出的专项财政资金。而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除了主营业务之外的收入。例如一个生产企业,在租赁机械设备的时候,取得收入,属于营业外收入。有人将专项应付款视为营业外收入,那么专项应付款营业收入可以互相转换吗?
专项应付款营业外收入关系分析
有人认为专项应付款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一种形式,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首先,营业外收入从来不涉及专项应付款问题。因为专项应付款从来都不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取得收益,而是政府为了支持在建工程或者支持企业项目研发而给予的资金补贴的形式。这决定着营业外收入与专项应付款的资金来源完全是两回事,更谈不上专项应付款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一种形式了。其次营业外收入与专项应付款使用范围不同,营业外收入一般转为企业的盈余公积金,以为企业后期增加资本提供有利的条件,而专项应付款使用的范围受到非常严格的限制,其使用的范围仅仅限于在专项专用的范围中,故而任何企业与单位都不能够随意进行更改。第三是专项应付款与营业外收入余额处理的方式存在着差异性。专项应付款余额一般需要退还,或者经过政府的许可,以结转到其他的专项项目中,而营业外收入余额企业需要转入到公积金之中。经过分析可以得知,专项应付款与营业外收入完全是两回事,两者之间不存在着任何关系。
专项应付款营业外收入可以互相转入吗
其实这个问题非常简单,因为专项应付款与营业外收入企业就是两个经济概念,也不存在着关系。此外专项应付款使用上有非常严格的限制,就专款专用,也就是除了指定的项目之外,任何其他的项目都是禁止使用专项应付款的,因此企业获得专项应付款之后,定然不能够运用到其他项目,也不可以转位营业外收入,而营业外收入也不能转位专项应付款,当然对企业来讲也不愿意。
专项应付款营业外收入运用的原则
两者在运用上都有同样的原则,第一就是依法原则,第二就是专款专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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