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资料 >> 常见问题 >> 公司运营问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时间还有限制吗?

作者:游侠 发布时间:2021-05-11 17:40:37 访问:544    喜欢 (345)

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相关阅读:

1、火车票不用打印报销了!税局刚刚通知!内含税务原文解读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的解读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时间还有限制吗?

4、权威解答:各类电子发票应如何归档保存?

5、付款方和实际购买方不一致,发票应该开给谁?

6、哪些发票可以用来作为公司的成本票?

 

以上就是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时间还有限制吗?】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盛联财务有限公司赵先生,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电子邮箱:发送邮件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内容关键词:

全站搜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