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资料 >> 财税政策 >> 通知公告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注意三个变化,8月1日起申报表整合!

作者:游侠 发布时间:2021-08-16 10:09:04 访问:801    喜欢 (574)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明确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使用新申报表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有哪些变化?一起来学习↓


答: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

一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23栏至第25栏“附加税费”栏次,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和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相关栏次名称调整为更准确的表述,即将第2、5栏次名称由原“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调整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将第3、6、8、14栏次名称,由原“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调整为“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上述栏次具体填报要求不变。

三是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涉及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和口径没有变化。


 

相关阅读:

1、公司购酒赠客户:视同销售与否?增值税发票问答全解析

2、固定资产出售的净利得如何计算增值税?

3、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况和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况有哪些?

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5、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6、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注意三个变化,8月1日起申报表整合!

 

以上就是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注意三个变化,8月1日起申报表整合!】的介绍,更多信息解读,请直接联系云南盛联财务有限公司赵先生,电话:15808795836(微信同号)。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前咨询专员

电子邮箱:发送邮件

在线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全站搜索×

请输入您需要查询的内容关键词:

全站搜索

微信扫一扫×

微信联系
返回顶部